体制内人员辞职有多难?承担刑事责任了才给
昨天上午,北京一位战友来我们这座古城旅游参观。晚上,几十年没见面了,我就约上几位当地的战友找个饭店,与远道而来的战友一起叙叙旧,聊聊天。
其中一位战友在体制内工作,他说他们单位有一哥们不想干了,准备去国外发展。体制内人员只要有护照,全部在单位扣着,没有组织的批准,根本就出不了海关。这哥们实在不想在体制内干了,就写了辞职报告交上去,可是,整整等了一年都没有被批准。那边老婆在国外等的心焦,这边辞职报告就是批不下来,把他急的下跑上窜。
实在没办法,这哥们跑到局长办公室大闹,还打了局长两个耳光。想不到啊!结果局长笑嘻嘻心平气和地说:年轻人别那么大火气,有事好好说,正在走程序,辞职没批准之前,工作还是要继续干。
这哥们无语了,心一横,又跑去街上故意找茬和人干了一架。想着只要把人打成轻伤,被单位开除就能出国了。也该这哥们点背,好说歹说被打者根本不去做伤情鉴定,只想讹俩钱花花。最后,公安机关以扰乱治安为名,把这哥们行政拘留几天放了。行政拘留不算刑事犯罪,这样的拘留与开除公职毫不相关。从拘留所出来的当天晚上,单位办公室主任就打来电话:喂!你们科里还有许多工作等着干,不要休息了,明天记得来上班。
这哥们一米八几的汉子,当场气的号啕大哭起来,哭过之后,自己买了半斤花生米喝起了闷酒。一个人越喝越生气,越生气越不知道气在哪里?不知不觉一斤二锅头下到肚子里。这一夜,也不知道睡着没有睡着,早上,迷迷糊糊的发动汽车就往单位赶,哪曾想到,汽车开到一个丁字路口,几名查酒驾的交警把他拦下,吹了几下,酒精含量达到一百八,结果不用说了……
所以,体制内人员要么好好干,不好好干躺平也算;要么你坐监,坐了监就可以被除名了。
唉!一声感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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